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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资助管理中心 日期: 2023 / 09 / 18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为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决定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02 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2023年9月18日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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