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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资助管理中心 日期: 2023 / 11 / 10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现将做好2023年度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入学第五年。申请学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50%(含50%)的学生;
5.本年度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名单详见附件3)。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1.奖励名额 :14人
2.奖励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按照符合参评条件人数规模,各学院推荐1-3名(不超过3名)候选学生参加学校差额评选。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申请填写规范请严格按照《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填写说明,相关内容务必准确、全面,若报送上来的材料不符合填写要求,申请人资格直接取消。
(二)学院评审
1.辅导员初选。辅导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查,符合要求后报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二级学院评审。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审查,评选出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名单确认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上报名单。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复核,无异议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学校奖助学金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4.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将拟获得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2023年度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详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二)报送程序与时间
请各学院在11月16日前将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到资助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李明南,028-36792618。
六、附件
附件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2: 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
附件3: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名单(直接下发学院)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0日
招生咨询电话:028-36792608、36792609、36792611、36792612
招生咨询QQ:80006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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